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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金巧冰淇淋”走红网络

发布时间:2019-04-16 发布者:亚时中文网

“视觉中国‘黑洞’事件”到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维权”两个字似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然而,近日,五粮液在面对一起疑似被侵权事件时,却表示,暂不维权。


据了解,这个涉嫌侵权的商品为南京一家名为“琉璃鲸”的网红奶茶店推出的冰淇淋,该店也凭这一招牌产品成为“打卡胜地”。有不少消费者说,口感很惊艳、吃完会有微醺的感觉……


这款标价18元的“五粮液金巧冰淇淋”,外形是黑色浓郁的巧克力,其中加入了五粮液,搭配上可食用金箔,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已在抖音、朋友圈等多个社交平台上走红。


五粮液和“五粮液金巧冰淇淋”  (图源:网络)


据了解,这款名含“五粮液”的冰淇淋,其实与五粮液并没有关系。


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50年代初8家古传酿酒作坊联合组建而成的中国专卖公司四川省宜宾酒厂1959年正式命名为宜宾五粮液酒厂1998年改制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其产品五粮液是国内最高档白酒之一,五粮液亦是中国驰名商标。


五粮液方面表示网红五粮液金巧冰淇淋和他们无关,是商家自身的行为,五粮液并未接受过商家的沟通,但五粮液这边应该暂时不会对其进行管理。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五粮液金巧冰淇淋”并未涉及侵权呢?事实上,商家在食品内添加五粮液并不侵权✅,在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前提下,产品的配方可以由商家自己来定。但商家用五粮液来命名自己的商品,“傍名牌” 的行为有可能涉嫌侵权。


有律师表示,“五粮液冰淇淋”的使用如果未经相关权利人授权,已经明显侵犯了“五粮液”所有权人的商标权。有消息称,五粮液的母体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已经注册了2924件商标,这其中和五粮液有关的商标就有367


五粮液 (图源:网络)


律师称,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该“五粮液冰淇淋“使用者应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但也有相关人士认为,对五粮液来说,这款冰激凌的走红也对五粮液本身起到了一定的“网红效应”,“将白酒跟年轻化相结合,有利于未来进一步贴近年轻消费群体,推进品牌年轻化。”


(亚洲时报中文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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