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网银在线外汇违规 被罚2943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27 发布者:亚时财经

近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京东旗下网银在线开出2943万元巨额罚单。

 


(图源:网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罚款2943.26万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以推算网银在线违规将境内转移境外的外汇价值或在2943.26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观察者网报道,网银在线因2017年部分商户准入环节出现疏失,造成个别外部不法商户利用相关交易通道进行违规交易。该业务内部排查发现问题后已全部关停,商户全部清退。

 

网银在线表示,将对业务管理进行严肃反思和整改,对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网银在线支持、拥护、认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并真诚的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处罚相关信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示内容为准。

 

网银在线官网显示,网银在线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有员工1200余人网银在线在201153日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获得了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业务覆盖到酒店、机票、留学汇款以及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结售汇与购付汇。

 

观察者网指出,网银在线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公示了拉卡拉、易宝支付因超限额购付汇被罚。

 

罚单信息显示,拉卡拉因20176月至2018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83.87万元;易宝支付因20157月至20178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36.06万元。处罚依据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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