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网银在线外汇违规 被罚2943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27 发布者:亚时财经
近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对京东旗下网银在线开出2943万元巨额罚单。
(图源:网络)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罚款2943.26万元。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以推算网银在线违规将境内转移境外的外汇价值或在2943.26万元人民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观察者网报道,网银在线因2017年部分商户准入环节出现疏失,造成个别外部不法商户利用相关交易通道进行违规交易。该业务内部排查发现问题后已全部关停,商户全部清退。
网银在线表示,将对业务管理进行严肃反思和整改,对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网银在线支持、拥护、认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并真诚的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处罚相关信息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示内容为准。
据网银在线官网显示,网银在线是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3年,现有员工1200余人。网银在线在2011年5月3日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获得了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业务覆盖到酒店、机票、留学汇款以及货物进出口贸易的结售汇与购付汇。
观察者网指出,除了网银在线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公示了拉卡拉、易宝支付因超限额购付汇被罚。
罚单信息显示,拉卡拉因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83.87万元;易宝支付因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超限额购付汇,被处以罚款36.06万元。处罚依据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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