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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放5亿元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0-04-17 发布者:亚时财经

据《湖北日报》报道,4月19日起至7月31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将陆续向全体在汉人员(包括市外来汉人员)投放5亿元的“武汉消费券”。 消费券的投放平台为阿里巴巴、美团点评和腾讯3家企业的支付宝App、美团App、大众点评App、微信App等。


武汉市民在街头购物 (图源:中新网)


报道称,武汉消费券包含4大类: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此外,还将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向发放1800万元专用消费券。除定向投放外,其余消费券采取“抢券”模式投放。

 

武汉消费券共分两期,第一期为4月19日至5月31日,将在4月19日中午12:00进行,4月20日正式使用,有效期至4月29日(共10天)。从第2周开始,“武汉消费券”抢券活动固定在每周四中午12:00,即时生效,有效期7天。第二期为6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投放时间另行公布。

 

此外,武汉市规定,每次抢券时,只能选择抢4类消费券中的一类,同一企业所属平台每次只能抢到1张券。还规定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3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

 

武汉市还对消费券使用门槛作出要求:第一期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50元商场消费券,必须在商场实际消费15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第二期根据第一期核销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也就是说如果你想使用三个平台最多600元的消费券,那你首先需要消费1800元。

 

商户方面,武汉市商务局提醒,符合四大类别范围、注册登记在武汉市、已开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加活动。参加商户须签署格式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在门店张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户,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活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武汉商务局还澄清,4月15日在云闪付APP上投放的近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不属于政府即将投放的消费券,是中国银联湖北分公司为活跃武汉消费市场,促进市民消费开展的企业活动。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刘俏此前就曾建议,如发放消费券应考虑向湖北等重点地区倾斜,为保障抗疫一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应当对湖北省就业人群全员发放金额为1000元的消费券。

 

除武汉外,多地也有发放消费券。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毛盛勇也在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浙江、江苏等地来看,推出消费券政策以后,对扩大当地居民消费、促进市场活跃还是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

 

其中,江苏南京是本轮以发放消费券形式促进消费的首个城市。促消费成果显示,3月18日至22日的5天时间里,南京市共使用电子消费券34522张,总消费金额942.93万元;杭州商务局的数据显示,从3月27日起,截止4月6日,11天内,杭州消费券已兑付金额为2亿元左右,由此带动的消费金额达到了22.26亿元。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Car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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