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0-02-19 发布者:亚时财经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表示,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具体而言,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图源:网络)


同时,企业住房公积金缴纳也有相应举措。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中金公司研究团队表示,我们估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可为企业减负约6000~7000亿元,如果考虑住房公积金的缓缴,上半年为企业减负规模更大,有助于缓解流动性紧张的燃眉之急。


过去加上五险一金,企业的人工成本是员工工资的1.38倍,其中养老、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占比最大,当前政策阶段性减免了养老等三险、延缓了公积金,相当于人工成本阶段性降为员工工资的1.09倍,相比之前降低了20%(假设员工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和3倍之间)。


国务院表示,实施上述政策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可以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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