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對瑞銀罰款4億港元

發布時間:2019-11-12 發布者:亞時财經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11日在官網發布公告稱,因UBS AGUBS)在長達十年的期間内向客戶多收款項及犯有嚴重的相關系統性内部監控缺失 ,對其作出譴責并罰款4億港元。



(圖源:智通财經)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說:證監會期望所有中介人在管理客戶的買賣時秉持嚴格的誠信标準。瑞銀多年來有系統地向非常大量的客戶多收款項,其操守遠遜于這些要求。雖然每次多收的款項隻占每宗買賣的一小部分,但瑞銀的失當行爲涉及欺詐及廣泛地濫用客戶對其的信任,以緻它得以在有關過程中賺取其不應得到的龐大額外收入。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瑞銀财富管理部的客戶顧問及客戶顧問助理于2008年至2015年間在進行債券及結構性票據買賣時向客戶多收款項,方法是于執行買賣後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增加所收取的利潤幅度。同時,瑞銀還在2008年至2017年間向客戶收取高于其标準披露水平或比率的費用。


具體而言,客戶顧問和助理會在客戶要求買入或賣出産品後,于瑞銀的客戶買賣指令處理系統輸入客戶的買賣中的限價盤價格。若市場所做到的實際成交價優于限價盤的價格,客戶顧問和助理便會于執行買賣後,在未與客戶達成協議或向客戶作出披露的情況下增加利潤幅度,藉以爲瑞銀保留該有利的價格差異。他們有時更會向客戶誤報成交價或利潤幅度。在一些情況中,他們亦會篡改發放予獲客戶授權進行買賣的金融中介機構的戶口結單,方法是誤報利潤幅度的金額,藉以隐瞞多收費用的情況。


香港證監會認爲瑞銀沒有披露利益沖突并在欠缺透明度的交易中向客戶多收款項,不但沒有遵守以維護客戶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的基本和總體責任,亦濫用了不虞有詐的客戶對它的信任。


瑞銀回複傳媒查詢稱,在全面的調查并确認此事後,已自行向相關監管機構彙報。此次彙報還包括了一項将全額償還受影響的财富管理客戶的計劃,彙報的相關行爲主要牽涉某部分債務證券和結構性票據交易,而涉事交易隻占本行訂單處理系統的很少部分。涉事之個别人士的行爲是不可接受的,亦違背本公司的行爲及原則。


瑞銀已承諾将多收的金額連同利息全數退回受影響的客戶,以對他們作出賠償。退回的款項總額大約是2億港元,并涉及于2008年至2017年期間以在買賣後增加利潤幅度及收取高于标準披露水平或比率的費用而多收的款項。多收款項的做法涉及約28700宗交易,大約5000個在香港管理的客戶賬戶受影響。


亞洲時報綜合:香港證監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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