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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深圳的金融创新和开放机遇

发布时间:2019-10-21 发布者:亚时财经


深圳罗湖区。(图源:网络)


《经济参考报》1021日发表评论文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深圳的金融创新和开放机遇》指,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需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担负起新时代重任,发挥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


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提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粤港澳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实现国际一流湾区的发展目标,离不开金融开放和金融创新发展。


当前中国金融业进入深层次开放阶段,需要地方先行先试的探索。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也需要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担负起新时代重任,发挥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


建立湾区金融沙盒创新试点是促进湾区金融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在新一轮产业革命的过程中,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于金融产品、金融制度、金融监管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国的金融监管开始逐渐对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大的试错空间。在控制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同时,通过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框架,更重视金融监管的适应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20198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鼓励探索创新跨境金融监管。作为改革的开拓者,深圳可借鉴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监管沙盒制度,聚焦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当前金融领域的瓶颈和短板,探索建立湾区金融沙盒创新试点。即允许香港、澳门和深圳注册的企业在深圳试点湾区沙盒创新项目,在粤港澳金融监管的最大公约数领域,以及可控的范围内,鼓励相关企业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或管理模式,激发金融创新潜力和活力,促进湾区形成合作创新的长效机制。考虑到港澳和内地的监管差异,前期可从金融科技的辅助业务开始入手,比如保险的远程理赔、科技提升风险控制效率、生物识别等。


利用罗湖区位优势 与港共谋人资交流


探索共同金融市场的可行路径,提升金融开放的深度。当前香港和内地之间在金融账户、金融产品等的互联互通上,还存在着诸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金融深化的推进,降低了香港资金流入的积极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圳应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选取辖内与香港产业结构相匹配、在资金流动、两地居民交流较为密切的区域,通过试点湾区联合产品制度,在探索个人金融账户开放和金融产品共同市场的可操作路径。


对比深圳各辖区的产业结构,利用改进克鲁格曼指数来计算,香港与罗湖的产业相似度水平,从2009年至2017年,罗湖区与香港的产业相似系数一直维持在95%以上,其中2016年和2017年分别为96.32%96.6%,远高于深圳65.76%的平均水平。与产业结构相对应,罗湖区的就业结构也与香港有较高的匹配度。2017年罗湖区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比为79.54%,香港占比为88.02%,为金融同业人才的交流互动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


在与港澳地区资金合作方面,罗湖地区利用外资的结构以港澳地区的投资为主,港澳资占比高于深圳全市的水平。2015-2017年,罗湖区港澳外资金额占外资总额比重为92.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从两地居民交流来看,罗湖区与香港的往来频繁,罗湖区口岸日均通关人次约为30万,全年约有1亿人次,通过罗湖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


综合考虑罗湖区实现互联互通关键地理节点的区位优势、金融产业占比高与香港产业结构较为契合、与港澳资金形成了长期良性合作、密切的人文交流等优势,前期可在罗湖区进行湾区联合理财产品制度的试点,先试行北向业务,建立港澳资金的流入机制,后期针对罗湖区本地户籍的人口,逐步探索南向业务,涉及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问题,可参考港股通账户的做法,实行资金的封闭式管理。同时,探索开展湾区联合保险产品试点的可行性。比如由港澳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发行一款联合保险产品,可同时在粤港澳三地市场进行销售,着力解决市场规则差异、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的痛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陈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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