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业用房租赁新政: 奖励"创客", 打击"二房东"
发布时间:2019-09-21 发布者:亚时财经
据《南方都市报》19日报道,深圳市今年5月份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正式发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深圳市福田CBD远景(图源:亚洲时报)
深圳市住建局正式发布的《若干措施》在保留了稳定产业用房租赁价格,全面网签、备案,打击“二房东”规范租赁市场行为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增添了对于中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并提出了财政奖励的具体措施,“创客”也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被列入深圳市产业用房的可出租对象。
报道指出,2018年以来,深圳市部分产业用房租金上涨较快、“二房东”市场乱象突出等问题直接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出台专门政策严控产业用房租金过快上涨”。
《若干措施》有以下大亮点和重点信息:
| 高新技术企业租房可获财政奖励
《若干措施》提出,对规范经营且引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用房市场主体,深圳各区可采取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等方式支持。
| 颠覆“购产业用房类住宅再出租”楼市投资逻辑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对于工业区配套宿舍的租赁市场,原则上只能出租给本工业区或周边范围内的合法经营、纳税的企业及就业职工。这意味着购买“类住宅”的工业区配套宿舍,再出租获取租金回报的楼市投资逻辑,将从源头上被颠覆。
| 产业用房“明码标价” 未公示不得收费
《若干措施》对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也制定了备案制和网签制,并以实施“租赁公示制度”的方式,要求产业用房“房东”在工业区或产业用房显著位置竖立租赁公示牌,“明码标价”。
打击缴水电费牟利、虚增公摊面积、违规转租分租。《若干措施》对当前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上存在的代收代缴水电费牟利、虚增公摊面积、收取高额物业服务费、随意转租分租等增加承租人用房成本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措施。
| 发布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 恶意哄抬租金将受信用惩戒
《若干措施》提出制定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发布制度,通过主管部门编制并发布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提高租金透明度。
| “二房东”将受严格监管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产业用房专业化租赁运营的机构的“二房东”,《若干措施》要求应当按规定到市租赁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文章综合自《南方都市报》、奥一网
责任编辑:黄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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