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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政 增加租房供应

发布时间:2019-07-05 发布者:亚时财经

针对深圳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7月4日,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以进一步规范深圳租赁市场行为,促进深圳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措施一】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

 

近年来,深圳常住人口呈净流入的态势,人口结构也不断优化,租赁需求增加较快,为此,《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意见》提出,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中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总体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新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措施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 

 

实行租赁住房管理“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住房租赁市场随意涨租、行业无序发展等问题较为突出。为此,《意见》提出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加强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交易信息和交易行为的监管;完善住房网格化管理机制等政策设计。

 

对个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2023年底前,税收综合征收率为0%,目的就是切实发挥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租金价格指导力度,稳定市场租金水平。

 

【措施三】规范城中村规模化改造和租赁经营行为 

 

应给予原承租人3个月以上搬离期限

 

《意见》提出,进驻城中村开展规模化改造的,租赁企业应当直接与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签订协议,应当给予原承租人3个月以上搬离期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诱导集体经济组织或其成员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驱赶承租人。改造后出租的,租赁企业应当优先满足原承租人的租赁需求,并参照租金指导价格合理定价,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用水用电价格。

 

【措施四】发挥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作用 

 

平台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

 

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是规范行业及市场行为、提供多元化公共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措施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加快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和加强信息化建设两方面的政策措施,要求建立全市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的长效机制。

 

【措施五】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租赁住房建设

 

参照中国国家及深圳现有或拟出台的文件及政策,《意见》从加强租赁法制建设、创新用地出让方式、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带来强有力的支持。

 

【措施六】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 

 

严厉打击霸王条款、哄抬租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严厉打击租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租赁贷款监管和鼓励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等三方面的整顿措施,力求采取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手段有效打击市场乱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对租房会带来哪些变化? 

 

1、税收优惠

 

无论是住房租赁企业,还是将房产出租给住房租赁企业的企业,甚至是有房出租的个人房东,《意见》均在税收方面给予了相应的政策优惠。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此举是为切实发挥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租金价格指导力度,故提出在政府租赁平台上签约且租金不高于指导价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个人租房更有保障

 

《意见》提出,制定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租赁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内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费。

 

此前,由“租金贷”引发的债务纠纷曾引发关注。据悉,“租金贷”模式多指住房租赁企业向第三方金融公司抵押租客信用,金融公司预先把整期租金付给租赁企业,再由租赁企业交给房东,租客定期向金融公司还款的资金运作模式。

 

《意见》明确提出,严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自办金融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租房违规加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住房租赁消费贷款额度不高于租赁合同金额,贷款期限不长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贷款资金只能划入住房承租人账户,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严禁发放长期、大额个人住房租赁消费贷款;贷款机构须加强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用途和风险监控,防范资金挪用、侵占、盲目加杠杆风险。对收集散户房源对外出租(轻资产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不予发放贷款,不得通过信托通道、金融工具等进行融资加杠杆。《意见》也进一步明确了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实习编辑 陈佳慧

亚洲时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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