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图片1

修订《逃犯条例》| 港府提3方面6项额外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31 发布者:亚时财经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30日)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会见传媒时说,政府仔细考虑各界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关注后,认为可在三方面提出共六项额外措施。


资料图(来源:大公文汇)


对此,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其中提高移交门槛是为集中处理较严重罪行,并非向商界倾斜。


林郑月娥表示,六项额外措施非向商界倾斜。(图:中新社)


林郑月娥今日(31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向传媒说,可移交罪行最高判刑年期由三年增至七年的要求适用于全部罪类,而可移交的37项罪类并不包括商业罪类。她指出,香港大学教授陈弘毅早前提出,法案既采取补充式个案移交的方式,应处理较严重罪行。政府昨日公布额外措施后,陈弘毅也表态支持。


谈及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安排了五次特别会议讨论修例,林郑月娥表示欢迎。她指政府会尽量配合,直接回应议员,释除疑虑,呼吁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态度讨论修例工作。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31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讨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相关事宜发言。他表示,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为未有长期移交逃犯的协议,未能将犯罪者移送到犯罪地受审;当中有3宗涉及港人死亡的外地凶杀案,不计去年的台湾杀人案,另外还有一宗是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严重犯罪。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李家超强调,香港执法部门都知道这些疑犯的去向,但由于牵涉案件双方没有长期协定,不能移送。目前修例中,可移交逃犯的罪行类别,并不包括国家安全相关的罪行;如果未来有需要修订罪行类,到时会以附属法例的形式修改,但须经立法会审议。他指,今次修例可以保障商人在香港的业务,避免受到骗徒的威胁,也可以让香港变得更安全。

李家超说,移交逃犯是打击有组织及跨境犯罪的国际共识,是公认的有效减少罪案的方法。我们必须回归政府作出建议的目的,是要处理台湾杀人案,同时要堵塞制度上的漏洞,要确保犯了严重罪行的人,不可以利用这漏洞逃避法律责任。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31日)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讨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作开场发言时指出,有议员就修订《侵害人身罪条例》提出的私人条例草案,赋权政府及司法机关处理香港永久居民涉及在境外涉嫌谋杀、误杀或意图谋杀的案件,并无追溯力,且偏离政府一直沿用的属地原则,亦涉及取证和检控一方履行披露材料责任的实际问题,因此并不可行。

郑若骅表示特区政府提交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方案较为可行,它尊重由犯罪地进行管辖的原则,透过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完善个案的司法互助机制,在适当保护人权的前提下,加强打击犯罪,做法也符合特区政府一贯的司法互助的政策。

(来源:紫荊HK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或引用之图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及时更正、删除。版权问题及网站合作,请通过亚时财经邮箱联系:asiatimescn@sina.com

热门话题更多>>

推荐文章

更多>>

扫一扫手机阅读

ATimesCN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