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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籍毒贩被判死刑 加媒回应不冤

发布时间:2019-01-15 发布者:亚时中文网综合


【亚时中文网讯】11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一审审理加拿大籍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一案法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媒体采访大连中院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这一案件办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任何程序违法之处。

 

事件动态

 

中国依法审理宣判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件后,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中国“随意”做出死刑判决。对此,外交部华春莹回应:此言差异。并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法治精神。加方有关人士的言论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

 

加拿大《环球邮报》称,中国法院新的起诉书足以证明谢伦伯格“参与组织运送毒品”。加美还披露,谢伦伯格属于惯犯,20124月就曾因贩毒在加拿大被定罪,罪名是以贩运为目的非法持有可卡因和海洛因等毒品。他的犯罪记录可追溯到20032月。

 

同时,加媒援引法律专家分析,外国人因贩毒在中国被判死刑不是新鲜事。加媒表示,中国此前还处死了一名英国毒贩和一名日本毒贩。中国提供的新的起诉书也足以证明谢伦伯格“参与组织运送毒品”。

 

对于谢伦伯格案件是否同孟晚舟案件搅和在一起,加媒援引专家称,“谢伦伯格的审判受到目前局势的影响吗?如果是这样,没什么令人惊讶的。不过,谢伦伯格受严惩也属正常,他的贩毒数量足以判处死刑。”

 

案件宣判后,外交部领事司提醒:近期谨慎前往加拿大。“近期,加拿大发生中国公民被执法部门以第三国要求为由任意拘押事件。外交部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结合自身情况,充分评估前往加拿大旅行风险,近期谨慎前往加拿大。”

 

事件回顾

 

20163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20日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谢伦伯格反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驱逐出境。加拿大驻华使馆派员到庭旁听,宣判后谢伦伯格提出上诉。

 

201812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法院当庭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于201912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连中院送达了补充起诉决定书,补充起诉了谢伦伯格参与组织国际贩毒、在犯罪中系主犯的新的犯罪事实。201911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并于115日宣判,谢伦伯格走私毒品犯罪事实证据确凿,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5日宣判公布后,谢伦伯格律师向《环球时报》记者透露,谢伦伯格决定提起上诉。

 

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辩护、翻译等各项权利。开庭前,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加拿大驻华使馆,该馆官员到庭旁听。各界群众、部分中外媒体记者50余人旁听了庭审和宣判。(完)


相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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