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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整治价格套路问题,涉事三平台共被罚150万

发布时间:2020-12-31 发布者:亚时财经

12月30日晚,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京东、天猫、唯品会三家电商平台均因不正当价格问题,被罚50万元。


 


公告显示,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文件显示,对京东2020年11月1日至12月1日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发现,有稻香村糕点礼盒、维达卷纸、多力葵花籽油、飞利浦脱毛器等9例商品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天猫平台2020年11月1日至12月4日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在“天猫超市”销售的商品中,有北美电器意式咖啡机、玉兰油多效修护面霜润肤、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士力架花生夹心巧克力全家桶等10款商品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对唯品会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唯品会在售商品中有电饭锅煲、苹果笔记本电脑、波司登羽绒服、欧莱雅日霜+晚霜组合等7例商品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平台承诺积极整改

 

针对上述处罚,京东回应表示:接到通知后,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


 

(图源:网络)


天猫方面回应称,“已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通知,我们真诚接受,并已就通知所涉问题全面整改。将进一步加强自身运营管理,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唯品会回应称,唯品会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价格检查的行政处罚通知,唯品会尊重并坚决执行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行业规范化发展

 

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对三家企业进行处罚,其中释放的监管信号不言而喻。

 

近年来,中国电商业务不断蓬勃发展,为提升商品流动的效率、丰富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和整个社会消费效率的提升,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构成了数字经济增长的重要助力。

 

据阿里发布的数据,11月1日至12日零时,天猫“双11”实时成交额达4982亿元。京东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1日,平台累计下单金额超过2715亿元。11月1日至11日,苏宁易购线上订单量增长75%。

 

但是,随之而来,电商平台也出现了很多乱象。这些乱象在“双十一”期间尤其明显,为了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无论是平台方还是商家,都采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包括“先提价后降价”、“虚标价格”、“夸大宣传”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商行业,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公告》,称将扩大原有电子商务税收数据采集、分析、应用范围,持续做好项目运维服务,为电子商务税收数据供给和分析应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招标文件表示,中标公司应在项目中标后的6个月内完成应用升级完善的开发和部署工作,未来电商分析应用所需相关数据均来自互联网,数据采集后导入大数据云平台,电商信息处理与分析统计功能在大数据云平台上实现。其中,电商信息处理需要与相关税收业务数据进行匹配和比对。


编辑:K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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