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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發布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意見

發布時間:2020-05-15 發布者:亞時财經

514日,人民銀行官網發布消息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彙局近日發布《關于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何飛表示,《意見》是對20192月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相關金融内容的進一步細化,同時又在新的形勢下增加了粵港澳建設進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



(圖源:網絡) 


《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

 

(一)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兌換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1、探索實施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

2、完善貿易新業态外彙管理

3、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

4、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适應的賬戶管理體系

5、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機制

6、開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

7、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

8、穩步擴大跨境資産轉讓業務試點

9、支持設立人民币海外投貸基金

10、支持内地非銀行金融機構與港澳地區開展跨境業務

11、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跨境投資試點

12、完善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務


(二)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内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13、擴大銀行業開放

14、擴大證券業開放

15、擴大保險業開放


推進粵港澳資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16、支持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

17、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

18、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19、推動離岸人民币市場發展

20、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金融合作

21、支持港澳發展特色金融産業


(三)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


22、加強科技創新金融服務

23、大力發展金融科技


(四)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


24、加強粵港澳金融監管合作

25、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防範和化解體系

26、加強粵港澳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關于擴大銀行業開放,《意見》稱,積極支持港澳銀行等金融機構拓展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的發展空間。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粵港澳大灣區拓展業務。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和理财公司。鼓勵外資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投資入股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内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

 

關于擴大證券業開放,《意見》指出,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依法有序設立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依法擴大合資券商業務範圍。外彙管理部門會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試點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

 

關于擴大保險業開放,《意見》稱,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設立外資控股的人身險公司。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設立外資保險集團、再保險機構、保險代理和保險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在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設立保險法人機構,支持保險公司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資産管理、營運、研發、後援服務、數據信息等總部。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機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内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财産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内地銀行購買内地銀行銷售的理财産品。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餘偉文去年底表示,跨境理财通不僅爲兩地開辟了更廣闊的市場和業務空間,爲兩地居民提供了跨境理财産品選擇;而且爲人民币跨境流動開拓了新渠道,可以鞏固香港作爲離岸人民币樞紐和資金進出内地的中介角色。

 

亞洲時報 綜合

責任編輯: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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