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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这些新规值得人们注意

发布时间:2019-12-29 发布者:亚时财经

临近年末,不仅我们的生活将辞旧迎新,一些规定亦是如此。还有几天就是2020年,不少新规也将在新年到来之际生效,其中包含进口关税、高速收费及纳税信用等方面。下面,看看都有哪些新规值得人们注意。


 

(图源:网络)


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将会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据了解,在相关调整中,将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同时,将取消钨废碎料和铌废碎料2种商品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显示,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并且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纳税信用将可以恢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自2020年1月1日起,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但信用修复有一些条件,包括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值得注意的是,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暂行办法显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在内地(大陆)就业和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的两类港澳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并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启用。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2020年1月1日将启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

 

除此之外,还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降低,例如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下调至60元;打车费、客运票价将有所变动,不得施行规定价格外的特殊加价政策等。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Car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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