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刷好評拟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發布時間:2019-07-12 發布者:亞時财經

7月10日起,由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網店刷好評、删差評被行政處罰及生産銷售假藥等36種情形拟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征求意見稿是對2016年4月起實施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主要修訂的内容爲對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納入對象從企業擴展爲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而且将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名稱調整爲“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按照征求意見稿,共有36種情形拟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針對食品藥品等領域增加列入情形,加大懲戒力度。


網絡平台濫用服務協議後果嚴重将列入名單 


(圖源:北京青年報)


征求意見稿拟規定,符合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和平台,也将列入名單。


例如,網絡交易經營者通過虛構交易、删除不利評價、授意他人發布不真實的利己評價等方式,爲自己和他人提升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或者通過将自己的商品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作不真實的對比、對其他經營者作不真實的不利評價等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的方式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


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濫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和技術等手段,或者以商業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規避、怠于履行對平台内經營者的資質資格審核義務、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以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信息報送的義務,或者報送信息不及時、不完整、不真實,妨礙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社會影響惡劣的。


列入“黑名單”将面臨多部門聯合懲戒 

 

 


(圖源:網絡)


按照征求意見稿,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個人将面臨一系列限制措施。

 

例如,在審查登記、注冊、行政許可和資質、資格、備案認定時作爲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實施相應的限制或者禁入;行政處罰涉及自由裁量時,加大處罰力度;不予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網絡交易經營者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責令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在網絡交易平台向社會公衆發出在線消費警示提示,不得爲其提供平台服務。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是執業藥師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并作爲個人不良信息記入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還将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還可推送給相關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平台型企業等,實施社會共治。

 

實習編輯 陳佳慧

亞洲時報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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