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刷好评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19-07-12 发布者:亚时财经

7月10日起,由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网店刷好评、删差评被行政处罚及生产销售假药等36种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征求意见稿是对2016年4月起实施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为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对象从企业扩展为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而且将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名称调整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照征求意见稿,共有36种情形拟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针对食品药品等领域增加列入情形,加大惩戒力度。


网络平台滥用服务协议后果严重将列入名单 


(图源:北京青年报)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符合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和平台,也将列入名单。


例如,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作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作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滥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或者以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规避、怠于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报送的义务,或者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妨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


列入“黑名单”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 

 

 


(图源:网络)


按照征求意见稿,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个人将面临一系列限制措施。

 

例如,在审查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备案认定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实施相应的限制或者禁入;行政处罚涉及自由裁量时,加大处罚力度;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网络交易经营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责令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出在线消费警示提示,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是执业药师的,由发证部门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还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还可推送给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平台型企业等,实施社会共治。

 

实习编辑 陈佳慧

亚洲时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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