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 专项债可作为项目资本金

发布时间:2019-06-11 发布者:亚时财经

610日,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中国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531日,已经发行的地方新增专项债累计约8600亿元。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于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重点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目前只完成了计划额度的40%,发行进度偏慢。因此,69将是专项债集中发行的时间。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中国政府对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政策也在发生变化。中国证券报指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量提速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允许将专项债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可以解决资本金来源问题,有望提振基础建设投资。

 

不过,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居高不下,专项债也可能带来新的杠杠问题。《通知》表示,将从严设定政策条件,严禁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层层放大杠杆。


(亚洲时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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