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民: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正当其时
发布时间:2021-09-02 发布者:亚时财经
作为连接资本与实体经济的桥梁纽带,资本市场正在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革。社会各类要素资源逐渐向效率高、有活力的领域聚集,一批优质企业特别是符合“专精特新”特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了质量变革与动力变革。
截至今年6月底,上市公司总数达到4,386家,总市值约为86.37万亿元,稳居全球市值第二大股票市场;上半年,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市场融资规模达到4,9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占新增社会融资规模比重增长了1倍以上。同时,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数量及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今年6月底,股票市场投资者数量已达到1.89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平均值约为35.98%,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逐步增强。作为公司股东,投资者“用手投票”“用脚投票”是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在注册制推动市场扩容的背景下,增强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吸引并增强投资者粘性,成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修课”。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部分公司仍存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传递公司价值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
具体表现在:一是存在“顾虑重、动力弱”的现象,少数公司顾虑直接面对中小投资者,担心会增加人力和经济成本,背离了监管部门引导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的初衷;二是存在“走过场、求形似”的现象,少数公司参照年报内容“照本宣科”,或回避问题“答非所问”,直接影响了业绩说明会的质量和沟通效果;三是存在“找托辞、想逃避”的现象,部分上市公司以“缺乏业绩亮点”“无相关经验”为由,认为没有必要或无法召开业绩说明会,目前全市场仍有部分上市公司从未召开过业绩说明会,客观反映出公司主观能动性不强、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继续积极引导,鼓励更多的上市公司召开高质量的业绩说明会,夯实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第一,做好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起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兴起,源于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实际需求。2020年,新《证券法》落地实施,对完善细化信息披露要求等领域都做出了有针对性的修订。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行为,能让投资者对公司价值有合理的判断,形成有效的市场预期。
召开好业绩说明会,让财务数据等年报信息从“幕后”走到“台前”,通过与投资者建立更为主动的战略性沟通,配合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及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能进一步畅通公司信息和外部信息的双向交互渠道,帮助公司消除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壁垒,赢得市场及投资者的信任与认可。同时,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可视化等多媒体技术手段,以更加通俗、更加直观的形式,将上市公司“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投资者面前,让信息披露内容更加“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也更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传播效率。
第二,做好规范治理,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点。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优秀公司治理的基本展现和外部延伸,上市公司应主动作为,通过创新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突显自身优势。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已告结束,广大上市公司边自查边整改,效果突出。
特别是,中小股东话语权及行权意识不断提升,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约束也在逐步增强。倾听投资者合理化建议,并有效转化为董事会决策依据和关切重点,是上市公司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的具体表现,也是上市公司实现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以业绩说明会为契机,投资者与公司“关键少数”就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资本运作等重大问题开展平等交流对话,让管理层直接聆听到市场与投资者声音,通过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帮助上市公司检验工作有效性和合理性,敦促上市公司时刻保持正确合规的经营策略,恪守企业社会职责。
第三,强化价值观念,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本质,是让投资者发现并认同企业价值。优秀的上市公司会不断寻求有效的沟通方式,前瞻性地引导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形成合理判断。伴随投资者类型多样化、分布全球化、投资风格差异化等发展趋势,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管理能力和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构建“数量大、结构优、粘性强”的长期价值投资者群体,是投资者关系管理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和内在要求。
业绩说明会有助于企业将产品市场的品牌溢价同步到资本市场,让投资者更快更直接地了解企业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并充分反映在对企业的动态估值当中。近年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具箱”正在不断丰富,证监会正在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引导鼓励上市公司召开好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投资者说明会,切实提高说明会质量,不断营造强化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的上市公司企业文化和市场文化氛围。
二是要处理好公司决策与投资者参与的关系。应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健全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允许投资者通过累积投票制、股东提案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合法权利表达意见诉求,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召开好业绩说明会,是对中小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补充,投资者对业绩说明会的参与程度决定了业绩说明会的实际效果和长期可持续性。当然,投资者认知及参与程度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进一步开展相关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充分认识业绩说明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应进一步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投保机构作用,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引导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三是要处理好业绩说明会形式与实效的关系。上市公司普遍已形成召开业绩说明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展示效果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从今年情况来看,网络会议成为多数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必选,但承接业绩说明会的各家网络平台在质量及技术水平方面差异化较大,投资者需要兼顾多个网络平台无形中增加了参会成本,这让业绩说明会的效果有所折扣。
希望广大上市公司能够充分把握并珍惜在资本市场“亮相”的宝贵机会,根据公司情况及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展示平台,切实增强投资者参会的便利性和体验感。同时,也希望各家媒体平台进一步发挥好宣传合力作用,提供更专业化、更现代化的技术服务,支持公司做好业绩说明会工作。
下一步,证监会系统将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业绩说明会的后续工作。各辖区派出机构、交易所要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联合投服中心等专业投保机构,利用好关键时点节点开展专题研究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对召开好业绩说明会予以具体指导;同时,上市公司协会要联合媒体平台对优秀实践开展广泛宣传,倡导最佳实践,引导上市公司对标对表优秀案例,在全市场积极营造尊重投资者的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闫庆明强调,召开业绩说明会,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一个重要缩影,也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关键少数”关注、尊重投资者的重要体现。站在新起点,在做到诚信经营,守正创新的同时,以召开业绩说明会为抓手,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拥抱新发展理念的求新求变之举,更是构建新格局下的应时而为。上市公司应继续发挥好“排头兵”示范作用,肩负起高质量发展的新责任、新使命,真正做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企业。
编辑:Cinderella
亚洲时报综合: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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