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宝"启示录: 建议银行重审产品结算方法

发布时间:2020-04-27 发布者:亚时财经

据知情人士426日透露,中国银行尚未对“原油宝”做多投资者追缴欠款或将其纳入征信,暂且也不会追缴欠款。在24日的最新公告里,中国银行并未提及追缴欠款相关,只表明,“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应有责任,与客户同舟共济,尽最大努力维护客户合法利益。”


(图源:凤凰网) 


财新报道称,按照协议结算价统计,此次中行“原油宝”的6万余客户将亏损保证金42亿元,此外还“倒欠”中行保证金逾58亿元。中行该产品多头头寸约在2.4万手到2.5万手(一手为1000桶油),估计总体损失规模应不少于90亿元。

 

财经媒体人水翼发文指出,如果条件合适,原油宝式的悲剧可能重演!相关的银行诚宜未雨绸缪做好产品改进,监管层也应及时监督做好产品升级。

 

水翼指出,这次中行“原油宝”巨亏主要的原因之一是采用了全额TAS平仓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建议银行应该重新审定自己产品的结算方法主动与客户交流协商的平仓方式才是上策。

 

此外,外部审议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来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银行发行的各类似衍生品挂钩产品,比如利率或者能源等,均可以向国内对应的期货交易所申请协助审议,由交易所、期货公司专业人士参与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产品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过去一年发生的潜在风险进行复盘总结。

 

根据2011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相关条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

 

财经评论人刘晓忠认为,对于从事这类标准化的高风险业务,要有一个合格投资者的门槛。毕竟,期货投资是高风险交易,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以及不具有相应知识和风险可承载能力的投资者,都不应该参与到这个市场中。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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