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应对校园暴力经验招致各方批评

发布时间:2019-08-08 发布者:亚时财经

为了杜绝校园暴力,韩国有着独特的“学校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制度,在每个学校设置该机构,负责审议本校暴力行为预防和规制事项。但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这项制度目前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批评。

 

 

根据韩国有关规定,每所学校必须设立一个“学校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由学校的副校长担任委员长,5至10人担任委员。其中,学生家长需占至少一半的委员席位,剩下的席位由来自第三方的人员,如律师、法官、医生或警察等填补。

 

但这样的制度也有着明显的弊端。

 

首尔一所高中的双胞胎兄弟在玩耍中打了起来,但他们很快便和解了。然而,此事却不能就此作罢。根据韩国《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校方必须将暴力事件呈送至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

 

双胞胎的父母对此事要被提交给委员会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他们既是受害者的父母,同时也是肇事者的父母。委员会要因“校园暴力”惩罚两兄弟中的一个,这是兄弟二人和父母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最终,在委员会审议该案件时,双胞胎的父母必须分别作为所谓肇事者和受害者的监护人,出席参加。

 

2011年新修订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实施以来,韩国学校处理学生之间冲突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校方必须让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解决学生之间的冲突,老师们不再处理同学之间的小争吵。

 

提交给这些自治委员会的案件数量呈上涨趋势。根据韩国教育部的数据,2013年全国各委员会共接收17749起案件,2017年增加到31240起。在此期间,发生在小学的案件数量从2136起增加到6159起,涨幅近三倍。

 

然而,一些人批评校方过分依赖委员会,他们认为学校有责任处理校园暴力的问题。

 

提交给委员会的学生冲突事件,在划分受害者和肇事者时并不总是很清楚。首尔市一名中学职工高光山(音译)说:“有些时候,学生们在一起打打闹闹,争吵和打骂是双向的。所以有时每个人都兼具肇事者和受害者的身份。”

 

面对委员会的每次审议,负责处理学生纠纷的老师都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他们要准备大约20页冲突事件和所涉学生的概述,还要与这些学生一同出席审议,不能占用上课时间。首尔放鹤中学的老师赵光熙(音译)说:“有些家长会在深夜给我发短信,或者威胁我要去找媒体曝光。”

 

此外,许多学生和家长认为委员会的裁决是不公正的,并经常申请重审。2013年,391起案件被提交重审,这些人认为对肇事者的处罚“太轻了”。2017年这一数字上升到1186起。另一方面,被告希望通过重审而从轻处罚的案件,在同一时期从373件增加到682件。只有当学生面临开除或转学的处罚时,他们才被允许向委员会申请重审。若学生对重审结果依旧不满意,他们唯一的途径就是诉诸法庭。

 

为了更好地解决学生之间的冲突,并改善校园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的管理方式,一份《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的修订案被提交至韩国国会。该修正案提议设立一个由当地教育部门主管的,监督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冲突的机构,以代替各校的自治委员会。

 

“自治委员会对校园暴力行为作出的处罚,都会记录在学生的档案中,”一名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说,“这对准备上大学的学生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来源:韩国中央日报

原文链接:

http://koreajoongangdaily.joins.com/news/article/Article.aspx?aid=3066474

实习编译:郭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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