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宣布孫楊禁賽8年 孫楊發文質疑并決定上訴

發布時間:2020-02-28 發布者:亞時财經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28日宣布,中國遊泳名将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規定,破壞反興奮劑取樣,将被禁賽8年,但孫楊此前的比賽成績依然有效。按規定,孫楊在30天内可以就CAS仲裁結果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


(圖源:新浪微博@人民日報)

 

CAS:孫楊損害血樣且未給出說明

 

2018年9月4日,國際泳聯(FINA)授權的樣本采集機構——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對孫楊實施賽外檢查,孫楊認爲采樣人員未經專業培訓、不具備法定資質,因此拒絕配合。

 

針對此事,國際泳聯随後召開聽證會并做出決定,認爲孫楊并未違規。但WADA不滿國際泳聯裁決,于2019年3月上訴至CAS。

 

據新京報報道,從舉行聽證會到宣布裁決結果,“孫楊抗檢案”的仲裁過程長達105天,遠遠高于其他仲裁案件。在裁決書中,CAS陳述了對孫楊予以禁賽的理由。

 

CAS裁定,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第2.5條有關“妨礙反興奮劑工作”的部分規定,而負責興奮劑檢查的工作人員則遵守了反興奮劑機構所規定的所有适用要求。專家組同時指出,即使孫楊認爲采樣程序不符合相關規定時,也應将完整的樣本保留在測試機構手中。樣本容器被破壞後,就失去了此後對樣本進行檢測的任何機會,而孫楊“未能就損壞樣本容器并拒絕接受檢測一事給出令人信服的說明”。


CAS發布的媒體新聞稿(圖源:www.tas-cas.org)

 

在CAS看來,“提交完整血樣的同時質疑檢測人員的資質是另一回事;在雙方的長時間交流中,工作人員已經警告過運動員損害血樣的後果,運動員卻依然付諸行動,這是另外一回事。”


判決書中同時提到,由于孫楊在2014年6月曾有過一次違反反興奮劑條例的先例。WADA在上訴中聲稱,孫楊應該因爲抗檢被處以少則兩年,最多8年的禁賽處罰。最終,根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條例10.7.1條規定,孫楊被處于禁賽8年的處罰,即日生效。

 

孫楊公開檢測當日視頻 質疑“暴力抗檢”

 

28日,孫楊在個人微博賬号發文回應被禁賽8年。他表示:感到震驚,憤怒,不能理解!已經委托律師依法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圖源:新浪微博@孫楊)


而後,孫楊又通過微博公開檢測當日視頻,質疑“暴力抗檢”。視頻爲孫楊與國際泳聯一行人在說明書上簽字的過程,期間幾人僅作言語交流。


(圖源:新浪微博@孫楊)

 

此外,孫楊還接連發布了一份針對檢測當日情況的說明。


(圖源:新浪微博@孫楊)

 

孫楊發布的說明書中寫道:


2018年9月4日晚,國際泳聯一行四人對孫楊進行尿檢和血檢,一位是開車司機屬于無關人員,其餘另外三位工作人員進入房間。在三位工作人員中Bingrou Yang女士(card NO.386)具有并提供出示了反興奮劑檢察官資格。孫楊積極配合檢查,但是在接下來的采尿和采血過程中,孫楊發現了血檢官林黃芬女士隻提供了護士資格證書(編号09092081)沒有提供其他任血檢官的資曆證明。尿檢官武兵先生(Bingrou Yang女士的同學)隻提供了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也沒有提供其他任何尿檢官的資曆證明,都屬于無關人員。在我們再三詢問下,他們僅僅隻有Bingrou Yang女士(card NO.386)提供了反興奮劑檢察官的資格證明,其餘兩位均無法提供反興奮劑檢察官資格證明和相關授權證明,所以無法完成本次尿檢和血檢。(已采血樣本也不能帶走)

 

中國:支持孫楊繼續以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目前,中國遊泳協會也已發表聲明,對CAS裁決“深表遺憾”,并支持孫楊上訴。

 

(圖源:新浪微博@人民日報)


孫楊現年28歲,是中國遊泳隊隊長。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他成爲了中國男子遊泳史上首位奧運會冠軍,并在奧運會上累積奪得3金2銀1銅。自2009年出戰世界遊泳錦标賽起,孫楊共奪得11面金牌,是中國遊泳隊主力選手。

 

 

亞洲時報綜合

參考來源:新華社、新京報、新浪微博(孫楊、人民日報)

特别聲明:本站轉載或引用之圖文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與本站聯系,本站将及時更正、删除。版權問題及網站合作,請通過亞時财經郵箱聯系:asiatimescn@sina.com

熱門話題更多>>

推薦文章

更多>>

掃一掃手機閱讀

ATimesCN手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