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影院要求自费购买3D眼镜是“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19-05-28 发布者:亚时财经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5月27日消息,针对有消费者投诉“影院要求消费者购买3D眼镜”一事,中消协回应称,要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霸王条款”。
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有消费者投诉称:去影院观看3D电影,影院不提供3D眼镜,要求消费者自行购买影院出售的3D眼镜。
对此,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
律师强调,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来源:微博截图)
其实早在去年,厦门一律师因为一副3元的3D眼镜,将一家影院告上了法庭。
据媒体消息,去年1月,尚先生通过第三方网站购票,购票期间并没有被提示3D眼镜需要自费,直到尚先生到了影院后才得知3D眼镜需要额外花3元购买。
于是,商律师一气之下将影院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票。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商先生胜诉,他也收到了53元的电影票退款。
除此之外,不少网友表示生活中类似于“3D眼镜霸王条款”的事件还不少。
(图源:微博截图)
中消协呼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人民日报还对此类“霸王条款”进行了“法普”。
(图源:人民日报)
(亚洲时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