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将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发布时间:2020-06-30 发布者:亚时财经

(图源:网络)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公告显示,“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其中,“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以下简称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投资活跃,跨境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求较大。央行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将有利于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自主投资、灵活配置资产的需求,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香港金管局会与香港证监会和内地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与业界密切磋商,根据29日公布的框架尽快敲定落实细节。
澳门金管局表示,将与内地监管机构协商“跨境理财通”的具体执行细节和安排,通过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并联同业界推动该项崭新业务的尽快落实。
据悉,“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编辑:林芷萱(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