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借壳上市修订于10月1日生效
发布时间:2019-07-27 发布者:亚时财经
香港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7月26日于官网发布有关借壳上市及其他壳股活动等咨询总结的公告,并表示相关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将于2019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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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咨询总结来看,《上市规则》修订后,将限制发行人不得在控制权变动之时或其后36个月內,建议将其全部或大部分原有业务出售或作实物配发。联交所也可限制发行人不得在实际控制权转手之时或其后36个月內,进行有关出售或作实物配发。
港交所还禁止通过大规模发行证券借壳上市、收紧反收购及极端交易的合规规定。
港交所表示,这次借壳上市有关咨询是联交所维持并提升相关市场质素及稳健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些列措施之一。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这次的修订进一步加强《上市规则》有关反收购行动的规定及持续上市准则,有助交易所应对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借壳上市手法,提升对壳股活动的监管。此次修订对整个市场是一大进步,而又不会限制上市发行人进行正当的业务活动、业务扩充或多元发展。
据腾讯财经报道,港股的壳市场甚少真正干净的壳,大多都是存在包括债务严重等“地雷”,港股壳市场交易寥寥无几。
责任编辑:黄婉仪
亚洲时报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