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对原产于美国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06 发布者:亚时财经
中国国务院关税委员会2月6日发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
公告还称,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图源:百度)
2019年8月23日,中国对美国实施第三轮关税反制,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此后,中国先后两次调整加征关税政策。
关于此次调整原因,税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释是2020年1月16日,美方发布公告,自2020年2月14日起,已于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12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由15%调整为7.5%,下调比例1/2后,为缓解经贸摩擦,扩大经贸合作,中方同步调整了有关措施。
相关负责人称,中方与美方一道朝着最终取消全部加征关税的方向努力。中方加征关税下一步调整,将主要取决于中美经贸形势发展变化。
中国国务院关税委员会发布此项调整公告后,受此影响,A股下午开盘继续走高,截至14时30分发稿,创业板指突破年前2004.39高点,涨逾3.3%,沪指涨近1.3%。
亚洲时报 综合
责任编辑:杨颖